跳到主要內容區

函轉行政院重申各機關(構)、學校赴機關以外處所辦理 會議及講習訓練改進原則相關規定(中華民國112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:中市教會字第1120088938號)

發佈者 : 莊會計佐理員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