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疫期間本市各級學校校園室內外場地全面暫停對外開放
發佈者 :
吳幹事
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
發文字號: 中市教中字第1100036017號
速別: 最速件
主旨:有關防疫期間本市各級學校校園室內外場地全面暫停對外開放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為因應疫情持續升溫,本市各級學校校園場地自本(110)年5月13日起至疫情紓緩為止,全面禁止對外開放,除出借國家考試、檢定考試、影響學生重大權益外,其餘一律暫停對外開放租借使用,並將視疫情發展滾動調整。
三、已申請借用之室內外場館及設施場地,請學校妥善溝通並告知借用者取消借用並無息退還所收之費用。
四、務請各校於校園場地暫停對外開放期間配合張貼公告,並與社區民眾妥為說明與溝通,一切以維護師生安全為考量。
五、為落實防疫工作,請各校加強校園場地消毒,以確保師生安全。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
發文字號: 中市教中字第1100036017號
速別: 最速件
主旨:有關防疫期間本市各級學校校園室內外場地全面暫停對外開放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為因應疫情持續升溫,本市各級學校校園場地自本(110)年5月13日起至疫情紓緩為止,全面禁止對外開放,除出借國家考試、檢定考試、影響學生重大權益外,其餘一律暫停對外開放租借使用,並將視疫情發展滾動調整。
三、已申請借用之室內外場館及設施場地,請學校妥善溝通並告知借用者取消借用並無息退還所收之費用。
四、務請各校於校園場地暫停對外開放期間配合張貼公告,並與社區民眾妥為說明與溝通,一切以維護師生安全為考量。
五、為落實防疫工作,請各校加強校園場地消毒,以確保師生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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